緩刑后有犯罪會加刑嗎
緩刑考驗期內再次犯罪,應撤銷緩刑,數罪并罰。
1、根據《刑法》第76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77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2、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第69條 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通常情況下,如果他人被判處緩刑之后又進行犯罪的話,只要是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次犯罪,就應當撤銷緩刑并且數罪并罰,所以在這個時候最好不要違法犯罪。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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