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車輛逃逸怎么辦?
交交通事故車輛逃逸第一時間應當報警處理。通肇事撞人后逃逸應當根據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的8種情形有哪些?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對方逃逸,對于受傷害者來說的話,也不需要太過于著急,應當積極的進行報警,然后等待交警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理,相關的賠償方面的劃分和責任劃分都是會有所保障的。
交通事故評殘程序是怎樣的?
哪些交通事故是輕微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暫扣車輛期限是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
2021-02-09成立公司錢可以取出嗎
2020-12-02主動退賠可以減刑嗎
2021-03-01無子女的離婚起訴書范文
2021-03-24強制執行有哪些性質
2021-02-08多長時間內民間借貸能訴訟
2021-01-23顧客在商場專柜受傷該如何索賠
2021-02-01土地糾紛找民政嗎
2021-02-21集體土地拆遷賠償標準
2021-01-21房地產中介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0-12-09員工請假多久算終止勞動合同
2021-01-08哺乳期什么情況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2021-02-24車輛損失險投保人的義務
2021-02-13航空運輸貨物保險的分類有哪些
2021-01-08某公司某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公司訴被趙某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0-12-11申請人身保險理賠所需資料有哪些
2020-11-27傷殘鑒定哪里做保險公司才認可
2020-11-20事故保險理賠的流程有哪些
2021-03-18交通事故車主拒賠幾天可起訴
2020-11-16車輛超載事故保險可以拒賠嗎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