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有哪些
1、現場處理,發生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
2、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3、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認定責任。
4、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二、出交通事故怎么處罰
1、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其違章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符合下列第一、二項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百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符合下列第三、四項的,處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罰款;符合下列第五、六項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造成特大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
(二)造成重大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
(三)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
(四)造成一般事故,負主要責任以上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
(六)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糾紛打什么電話
2021-02-10合同沒履行完要簽中止協議嗎
2020-12-18簽訂無限期合同離職有賠償金嗎
2021-01-09行政機關不聽取當事人的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
2020-12-11不滿拆遷賠償戶主用燃燒瓶抵抗暴力拆遷
2021-03-24婚前財產沒有財產公證,離婚時怎么分割
2021-02-01新農村建設征地補償標準
2021-01-30脅迫結婚的應怎么離婚
2021-02-10勞動關系轉移單需要注意的問題
2021-03-24競業限制協議每個月應該給補償嗎
2021-02-19買賣合同公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05家庭財產保險理賠程序
2020-11-18被謀殺未指定受益人 百萬理賠金何去何從
2020-12-21保險人能否因保險標的物轉讓未批改而拒賠
2020-12-25保險公司不按時理賠怎么投訴
2020-12-10保險公司的理賠環節及步驟一般包括哪些
2020-12-30農村征地,荒地補償應該給誰
2020-11-17“住改非”房屋和一般的居住性房屋的拆遷補償有什么區別
2020-12-28如何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021-02-11哪些人能分到房屋拆遷補償款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