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執行工作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1、緩刑的執行流于形式,未能發揮緩刑考驗作用。
2、未成年罪犯在緩刑執行期間,未對其適當幫教。
3、緩刑案件執行減刑制度的較少,鼓勵機制不健全。
《刑法》
第七十五條?【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后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以上內容由律霸網小編整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政府違法征地,如何避免低價被動簽約
2021-02-08最新江蘇省精神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2020-12-01行政案件有審理級別嗎
2021-01-0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2020-11-24公司成立幾年內不能轉讓股權
2021-02-20股權融資需要什么條件
2020-12-14什么是公司破產程序終結
2021-01-11在外地能不能辦理結婚手續
2020-12-13子女拒付贍養費怎么辦
2020-11-21傷殘等級鑒定需要什么材料,如何鑒定傷殘等級
2021-03-22勞動合同可以自由約定條款不,以約定哪些條款
2020-11-25勞動合同期限怎么填
2021-01-02第三方勞務派遣合法嗎
2020-11-10勞務合作協議書范本
2020-12-03按天計算報酬是否是勞動關系
2020-12-23勞動合同賠償:員工只憑試用期合同能否申請雙倍工資補償
2021-03-17旅行社責任險與旅游意外險有什么不同
2020-12-07什么是投保單
2021-02-13內地居民赴港購買保險有哪些風險
2021-01-24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是怎樣的
20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