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兩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方后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雙方都屬于機動車輛,有過錯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雙方都有過錯,根據過錯比例各自承擔事故責任。
(2)有一方是非機動車輛,并且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電動車劃分為非機動車輛,發生事故時,機動車一方或多或少都承擔一些賠償責任,當然碰瓷的除外。而劃分為機動車的電動車,比如電動摩托車、輕便電摩在發生事故時,按照過錯比例各自賠償,沒有過錯的無需賠償。
二、司法解釋規定是什么?
我國道路交通事故的歸責原則采用多元化歸責原則,根據交通事故主體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歸責原則,即: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是以過錯作為價值判斷標準;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機動車駕駛人員無論有無過錯,只要對非機動車、行人造成損害,法律規定其承擔賠償責任就應承擔賠償責任。非機動車駕駛人員、行人若有過錯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賠償責任,即過失相抵,但在舉證責任分配上,應由機動車一方舉證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
即使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也應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只有在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以致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才免除承擔民事責任。
交通事故的發生在現實生活當中還是比較多的,因此一定要小心駕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旦發生,兩車相撞肯定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具體的處理的方式是由工作人員來進行確定。
連環追尾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連帶責任有哪些情況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非法同居后會有什么樣的危害
2021-02-21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應該注意什么
2020-11-24惡意砸別人車玻璃是犯法嗎
2020-11-13公司任意解散包括哪些方面
2021-03-24離婚后女兒歸我,可以不讓男方看望嗎
2021-03-20上下班工傷鑒定標準范圍
2021-02-13澳門居民在內地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2021-01-06子女的阻撓老人的婚姻是否違法
2021-02-25法院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
2021-03-08擔保合同關系能否主張侵權責任
2021-03-01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愿意該怎么做
2021-01-25協警開了罰單怎么辦
2020-12-22肺炎疫情期間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0-12-05合同代理人簽字和蓋章效力一樣嗎
2021-02-03新勞動法合同到期賠償是怎樣的
2020-12-01適用期解決勞動關系是否有限制
2021-03-25合同期間公司調動崗位不服從可以得到幾倍賠償
2021-03-22人身保險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2020-11-21認識保險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誤區
2020-12-13保險理賠金可以留給非直系親屬嗎
202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