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人傷很輕但拖延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人傷很輕但拖延不處理可以向處理交通事故的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反映情況,一般交警方面在處理此類事故扣車時限為30天,但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60天,不過這些規定都不是硬性要求的,希望早點提車的話還是得先完成事故認定書的出具。
其實事故未處理完畢,對反拖著不處理,你也不可能給對方賠償或者墊付任何更多的費用,除了給你方造成更多的停車費用對方本身也毫無得益的,這一點你需要和對方好好協商。另外如果是你方提出要給對方拆解定損的話,這部分費用是會由你方承擔的。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指對交通事故的一種處理程序。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受理報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現場處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責任認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
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在現實生活當中,公安機關的職責當中就包括一個處理交通事故,在發生交通事故第1個時間趕往到現場,然后進行責任認定,如果傷情不是很嚴重的話,那么協調雙方來調解相關的賠償問題即可。
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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