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人傷要備案嗎?
是需要進行備案的;
交通事故傷者拿身份證去交警隊備案,是交警隊核對傷者身份、正常處理交通事故的程序需要,可以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錯誤或矛盾。
這樣做的法規依據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現場處置和現場調查”一節的第二十六條中明確規定:“交通警察應當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志等;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對于當事人一方的傷者來說,就是應當檢查身份證件了,在事故現場未攜帶的,應事后及時拿身份證去交警隊核實、備案。
二、交通事故人傷要墊付嗎?
1.首先不管當時情況如何,迅速報警并尋找目擊證人(或留下目擊證人的聯系方式),然后向交警準確簡潔的描述下事發經過,能很明確指出對方的違章行為就及時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讓交警判斷,切勿話多,描述含糊。
2、無論對方傷有多重,120沒來前不要動傷者或試圖去攙扶,簡單詢問幾句即可,放松心情對方是死是活120來了自然就明了了,不用親力親為。
3、無論對方傷有多重,切忌不要墊付任何費用(除非對方能當場在簽字并收錢后離開)。有些車主覺得對方傷很重自己墊付下錢來表達下自己的愧疚,千萬別這樣切忌,你可以告訴傷者家屬,一切費用等交警處理結束后,并且在你得到所有索賠費用的發票后去保險公司索賠后再給付。任何保險公司能賠付的費用我100%賠償給你,保險公司不肯賠的,就讓對方去法院起訴你即可,然后記得告訴對方,接下來的事情,你會委托律師代為處理。話不需要多,說清楚即可,即使對方覺得你冷血,你也要這么去處理。
4、前期治療結束后,在賠付對方索賠費用前一定要記得讓寫下后續費用已經清償,如對方涉及傷殘鑒定的,那也要把后續的內容規定下來,比如之負責傷殘鑒定后的法定費用,其他一切費用已經清償。
5、交通事故中醫療費的范圍,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可以為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為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
6、保險公司報銷的醫療費主要是醫院開具的治療費用,建議盡可能在繳費時收集醫院開具的證明。如果擅自住院或者是購買治療無關的藥物是不包括在賠償責任范圍內的。法條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并且造成了人傷的情形,那么就必須要及時的進行報警處理,只有執法人員進行記錄備案好之后,雙方才可以劃分責任的方式來協商處理,所以,交通事故的處理都是有流程的,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司車輛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有哪些?
交通事故責任怎樣劃分主次責任
交通事故連帶責任有哪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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