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人傷事故肇事者不賠償怎么辦?
首先可以申請保險公司墊付,當然很多時候你聯系人家,人家都不理你,這種情況下該咋辦呢,當然是找管事的,這個階段管事的就是公安局的事故大隊,受害者可以與事故大隊溝通,向事故大隊申請開具《交通事故醫療費用墊付通知書》,保險公司在接到通知書后,經核對,會在保險賠付范圍內向受害者墊付搶救費用。但是,通常保險公司只在交強險理賠范圍內墊付醫療費用,限額為1萬元,對于很多受害者來說杯水車薪,現在的醫院大家都知道,進去后錢都是紙,到處都是錢。
第二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申請先于執行,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因為通常情況下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都是在受害者能明確賠償金額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肇事方與保險公司進行賠付。而在受害者無力支付醫療費的情況下,受害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而后直接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這個等于是賠償程序先走了。這個時候你最好把保險公司和肇事者一塊告了,不能讓肇事者在家享清閑,法院對于咸魚執行的申請,可以根據受害者的申請,裁定保險公式或者肇事者先給付一定數額的錢財先去治病,不過這個程序走著相對麻煩,大家都知道去法院起訴的程序是比較繁瑣的,但是確實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
第三,對于交通事故案件,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就是肇事者跑了,沒有賠償方,這個時候沒錢治病該咋辦呢,這個大家不用擔心,每個地方對這一塊都有專門的救助資金,這也是政府出于人道主義而設立的救助資金,但是這種資金申請的限制比較多,主要是為了哪些因交通事故受傷較重的人。
二、交通肇事的民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對肇事人員應當承擔的責任進行明確認定,特別是該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追究相關民事責任,如果達到了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標準的,則應當由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并追究相關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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