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逃逸一死二傷刑法處理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死兩傷沒有逃逸,如果負事故主要責任的話,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的定義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當中致人死亡的都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其中還有逃逸的情節,那么更要追究行為人的相應的責任,逃逸的行為對于交通事故的影響都是非常嚴重的,所以法律中也規定了對此行為的處罰也更加嚴厲。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標準
開車撞死人后逃逸判多少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理賠起訴狀范文
2021-01-31交通十級傷殘最低賠償多少
2020-11-21《婚姻法》規定探望權包括哪些內容
2021-02-19受賄刑事申訴狀模板
2021-01-28交通事故一方賠償不了怎么辦
2021-03-18選購公寓房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05租房中介費怎么收,每個地方的規定是什么
2020-12-22競業禁止法律規定是什么
2020-12-08海南省改制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辦法
2020-12-12用人單位能否擅自調崗并降薪
2020-11-30調崗降薪案例一
2021-01-06車險理賠流程是什么
2021-02-01保險公司為何無需承擔雇主責任
2021-01-24車輛超載保險賠付嗎
2021-03-16個人信息錯誤保險公司拒賠合法嗎
2021-01-13保險不賠償怎么辦
2020-11-09無證推車遇事故 保險公司免賠嗎
2020-12-17遞延年金 DeferredAnnuity
2021-03-25關于國家鼓勵開荒地的政策
2021-01-11承包的土地可以建房嗎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