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傳銷人員如何處罰
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相應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相關法律知識
《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條規定的行為,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都清楚了吧,我們法律對于傳銷人員就要按照刑法的規定進行處理,根據犯罪的情節不同處罰也不一樣。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打擊傳銷犯罪,對于老百姓來說有著很大的好處。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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