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刑法140條):生產者、銷售者故意在產品中參雜、參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以上的行為;貨值金額15萬以上;銷售不足5萬,銷售金額乘以3倍后加上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在15萬以上的。
量刑:5萬到20萬,2年以下,20萬-50萬,2年-7年,50萬-200萬,7年以上;200萬以上,15年以上至無期徒刑;(金額均是銷售金額)。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外派不接受算主動辭職嗎
2021-01-10未經工傷認定能否申請賠償
2021-03-06公司章程規定不設股東會能否召開臨時股東會
2021-03-04收益性股權融資違法嗎
2020-11-18如何審查鑒定書的真偽
2020-12-172020年河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及地址
2021-01-02房企破產后購房者要回購房款嗎
2021-03-04如何證明個人財產與債務無關
2021-01-16員工請假多久算終止勞動合同
2021-01-08解除競業限制是勞動仲裁嗎
2020-11-18同一時間段能否成立不同勞動關系
2021-01-17《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六大亮點
2020-11-14交強險賠償哪些項目
2020-12-26車上人員險保額多大
2020-11-11車禍受害人對保險公司賠償不服該如何處理
2020-12-19期外出險 保險公司賠不賠
2021-02-25旅游意外險哪些情況不賠償
2020-12-05合同免責條款不說明無效 保險公司輸掉官司
2021-01-23機動車所有人 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 應當受到
2020-11-21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有關問題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