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團詐騙180萬如何量刑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詐騙180萬是屬于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而對于犯罪集團的成員,應該依據主犯、從犯給予不同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犯罪集團與普通共同犯罪的關系
犯罪集團是共同犯罪的一種特殊形式,具有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但與普通共同犯罪相比較,二者之間仍有所不同,區別主要在于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組成人員在量的規定上不同。犯罪集團的組成人員必須在三人以上,而普通共同犯罪則限定在二人以上。與普通共同犯罪相比,犯罪集團一般規模更大、人數更多。
其二,在是否具有組織性和組織性程度上不同,犯罪集團是有較強的組織性,一般有明確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人員組成比較固定且內部有明確的分工和等級劃分。而普通共同犯罪中有些只是數人臨時糾合在一起實施某種犯罪,成員間不具有組織性,有的雖有一定的組織性但其程度遠比犯罪集團的組織性程度要低。
其三,在是否具有穩固性上不同,犯罪集團具有相當的穩固性。其組織機構和活動計劃都是出于長遠的考慮,準備長期存在,而不是為了實施一次犯罪而臨時結伙。而普通共同犯罪不具有這種穩固性,行為往往是臨時糾集在一起實施完某種共同犯罪后,其組織或聯合體便很快解體,無長期存在的心理準備和物質準備。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詐騙180萬是屬于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可以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而對于犯罪集團的成員,應該依據主犯、從犯給予不同的處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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