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競買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二十二條?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第二十三條?拍賣人不得在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網絡司法拍賣的競價規定
競買人參與拍賣,需注冊平臺賬號、完成實名認證、勾選同意競買規則,并在拍賣競價程序結束前交納保證金,經人民法院或者平臺確認后,取得競買資格。委托他人代為競買的,應當在競價程序開始前經人民法院確認,并通知平臺,否則其委托關系將不被認可。
拍賣開始后,取得競買資格的競買人通過在線出價的方式參與競買,拍賣從起拍價開始以遞增出價方式競價,增價幅度由人民法院確定。
為杜絕串標現象的發生,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平臺為所有競買人賦予競拍代碼,競買人真實身份不在網站展示,通過競拍代碼參拍。
網絡司法拍賣的競價時間不少于二十四小時。對于有人出價的拍品,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無人出價的,拍賣時間結束后拍賣成交,最后出價即為成交價;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有出價的,競價時間自該出價時點順延五分鐘,在此期間內每有人出價再次順延五分鐘,直至最后一個五分鐘內無人出價,拍賣成交,最后出價即為成交價。競價時間內無人出價的,拍賣流拍。
拍賣成交后,載明買受人真實身份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在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公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驅逐出境是否適用臺灣
2021-01-14公證可以增加借款合同法律效力嗎
2021-01-03贍養人應當如何贍養老人
2021-03-12網絡名譽侵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021-02-20終止合同需要約定還款期限嗎
2021-02-12怎么變更勞動合同
2021-01-29解除競業限制是勞動仲裁嗎
2020-11-18離職時單位要求簽保密協議合法嗎
2021-03-02勞動者不簽合同 單位可終止勞動關系
2021-02-04投連險有什么風險
2021-02-19意外保險車禍能賠多少錢
2020-12-17保險法的修改與保險合同格式條款的改造
2021-01-20交通肇事罪保險公司賠嗎
2020-12-17預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2021-02-02保險逾期未交由誰承擔責任
2020-12-15他人毀壞財物后是否可以要求其和保險公司都賠
2021-02-12自駕出游的保險怎么辦
2021-03-19交強險實施后車禍是如何進行賠付的呢
2020-11-28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后客戶如何辦理索賠
2021-01-04漁業承包合同的范本(一)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