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人是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那么拍賣人有哪些權利與義務呢?拍賣人的權利包括有權要求委托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認為需要時可以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等。拍賣人的義務包括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對委托人交付拍賣的物品有保管義務等。下面由律霸網的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一、拍賣人的資格
拍賣人是指依照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設立拍賣企業應具備如下條件:
拍賣法第十二條規定,企業申請取得從事拍賣業務的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和章程;
(三)有與從事拍賣業務相適應的拍賣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五)符合國務院有關拍賣業發展的規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規定,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的,應當有一千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有具有文物拍賣專業知識的人員。
二、拍賣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拍賣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委托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
2、認為需要時可以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
希望可以幫您解決相關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歡迎在本網進行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已經履行完畢還能不能撤銷
2021-02-09怎樣理解購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2020-11-25法院什么情況下駁回原告的起訴
2021-01-05家庭冷暴力多久可以離婚
2021-02-23農田非法在別人土地上取土如何處罰
2021-02-14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應該怎么寫
2021-02-19公租房戶口在有居住權嗎
2021-01-27合同不到期辭退員工賠償幾個月
2020-12-30競業限制期間可否申請專利
2020-12-30如何確定人壽保險的金額
2021-02-05詳解相互保險公司的優劣勢
2020-12-01五種情況!自駕出險不理賠
2021-01-09報保險需要原件嗎
2021-03-10保險欺詐的載體是如何的
2020-12-04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時間
2021-03-08土地承包的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21-01-29土地流轉是什么意思
2020-12-14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低怎么提高
2021-03-24沒有建房手續一定是違建嗎收到期限拆遷通知書后該做哪些事
2021-02-16征地拆遷中,政府沒有進行聽證是違法的嗎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