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參閱發布在新聞媒體上的拍賣公司的拍賣公告,選擇自己感興趣的標的。
2、及時在拍賣公告規定的日期內實地看樣(根據慣例拍賣標的均以展出時實樣為準),詳細了解該標的的一切情況,如質量狀況、新舊程度、使用年限,標的如是房地產、汽車,還應了解其現有權證、牌照情況,向有關部門咨詢辦理過戶的手續及費用,便于測算競買成本,確定合適的競拍心理價位。
3、按照拍賣公告宣布的日期、地點,提前進入拍賣現場,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應向拍賣公司提交個人身份證明(競買人如系法人企業應提交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或法人代表授權書,競買人為有限公司法人企業的在參拍房地產及固定資產類等標的時,必須提交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交納參加競拍保證金,領取競拍號牌,在拍賣會前仔細閱讀拍賣公司對該次拍賣會所作的具體規定及須知,遇有疑慮可當場向拍賣公司詢問了解,以免因理解有誤引起糾紛,導致承擔責任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拍賣會開始后,競買人應集中精力,把握機會,參加競買,應價、加價時保持頭腦清晰,牢記自己的心理價位,舉牌果斷。
5、一旦競買成功,當場與拍賣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確立自己的買受人資格。
6、按照拍賣會規定的期限,交清拍賣成交價款及傭金。
7、買受人憑已結算完畢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向拍賣公司提取成交標的。
8、涉及權證、牌照過戶的標的,在提取后,按拍賣會上約定的責任、義務,辦理過戶手續(一般慣例均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拍賣公司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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