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項目包括如下:
1、最大賠償項目,死亡賠償金:308100元(農戶口)
2、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
3、喪葬費:3萬多元。
4、被撫養人生活費: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5、有搶救,還有醫療費、住院費、住院生活補助、交通費,按照實際發生主張。(當場死亡不存在這幾項)
以上為大概賠償項目,你相加就會得到大概數額,別忘記加你父親的扶養費。以下是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當沒有觸犯法律法規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我們是可以找保險公司全權負責的,這些費用保險公司都是可以賠償的。如果交通事故的發生時因為違反了交通法規,所有的賠償費用全部需要個人承擔,并且交警部門會根據事情的嚴重性對我們進行金額上的懲罰、判刑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
簽訂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的范圍如何認定
合同賠償損失的范圍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微信確認續租有效嗎
2020-12-04發生糾紛后怎樣找個靠譜的律師
2021-03-19離婚訴訟費用是怎樣計算
2021-03-12商標糾紛中的級別管轄相關規定是什么
2020-11-13離婚后撫養費標準
2021-02-09領結婚證會查精神殘疾病史嗎
2020-12-10因公殉職撫恤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10物業合同如何終止
2021-03-06怎么起訴違建,個人可以起訴廠房違建嗎
2021-01-08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2021-01-02哪些情形單位可以扣工資
2020-12-10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險公司怎么賠
2021-02-10人身保險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2021-03-17跳單條款是否一定獲得理賠
2021-03-13暴雨致機動車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能否拒賠
2021-03-23保險代位追償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2021-03-21只要一出事故保險公司的免賠率就是20%嗎
2021-03-04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保險代理合同
2021-01-31土地轉讓合同效力要如何認定
2021-02-19土地流轉有哪些常見方式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