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批準取保候審之后是否還會被判刑
檢察機關批準取保候審與當事人會不會被判刑是沒有必然關系的,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當事人有罪的,法院是會判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檢察機關批準取保候審與當事人會不會被判刑是沒有必然關系的,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當事人有罪的,法院是會判刑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需要些什么步驟
2021-03-06廠里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有用嗎
2021-02-01涉外婚煙須具備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2021-02-26上市公司為什么要存續分立
2021-01-07對帳單可以當欠條嗎
2020-12-12婚約財產糾紛有哪些
2020-12-04去拘留所探視要帶什么手續拘留所
2020-12-08老人贍養費標準2020年
2021-01-27實施家庭暴力承擔什么民事責任
2021-01-18行政處罰訴訟后能否加重處罰
2021-01-08特警有權開交警罰單嗎
2020-11-30父母贈與房產后還能反悔嗎
2020-11-27公司是否要與股東簽訂勞動合同
2020-12-25了解人壽保險的受益人的知識
2021-03-11保險合同中的默示保證是什么意思
2021-03-05保險合同何時成立和生效
2021-03-08學生住院保險理賠嗎
2020-12-23保險公司未向投保人明確說明免責條款仍應理賠嗎
2021-03-16農村土地承包法有些什么內容
2021-03-21土地轉包合同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