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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我們生活的希望,是世界的未來,對家長來說孩子的地位更是十分重要,他是生命的延續,但在中國每年都有許多的兒童受到交通事故的困擾,也有不少兒童死于車下,面對兒童交通事故,兒童車禍怎么辦,許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去處理,賠償問題也不知道要如何進行不知道如何計算。
兒童車禍怎么辦?
實施先救命后治傷的原則,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做心肺復蘇,頭、頸、胸、背部可能受到強烈打擊時,不可強行實施心肺復蘇,防止情況惡化。
在我國,道路交通傷害也是兒童的主要傷亡原因。我國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死亡是我國兒童的第二位傷害死亡原因,同時還伴隨著大量的致傷、致殘,給兒童所在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和精神創傷。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及時有效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許多生命。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機應立即停車并撥打求救電話120、110、122。除非現場處境會威脅兒童生命,否則切勿立即移動傷者;同時要關閉失事車輛引擎,拉緊手剎或用石頭固定車輪,防止其他車輛卷入交通事故;查看兒童傷情,確認有無意識、呼吸、脈搏、出血,從車內救出受傷人員的過程應根據傷情區別進行,對脊柱損傷者不能采用拖、拽、抱等方式,應使用脊柱固定板。實施先救命后治傷的原則,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做心肺復蘇,頭、頸、胸、背部等可能受到強烈打擊的時候,不可強行實施心肺復蘇,以防止情況惡化。意識清醒者對癥處理。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方式及其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項目 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撫慰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財產損失、后續治療費、康復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計算方式及標準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8、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9、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孩子們都是祖國的花朵,其實兒童車禍大多數時候和監護人也是有關系的,監護人沒有做到監護的責任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所以希望監護人要起到自己的作用,做好監護兒童的工作。兒童車禍怎么辦還有賠償這方面的問題,根據當時情況的不同自然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所以還需要根據情況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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