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征地補償款用途是給誰的?
征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2010年7月13日,國土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體修改條款還未知。
補償標準
2010年7月,農民征地補償標準,將動態調整逐步提高。
征地補償 為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我國農民征地補償標準將實施動態調整、逐步提高并及時足額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國土資源部日前就此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措并舉,推進征地補償新標準實施,確保補償費落實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探索完善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補償費。建立征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年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
《通知》要求采取多元安置途徑,優先進行農業安置,規范留地安置,推進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本著“誰用地,誰承擔”的原則,鼓勵各地結合征地補償安置積極拓展社保資金渠道。被征地農民納入新農保的,還應落實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不得以新農保代替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
為做好征地中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還要求先安置后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等。
安置原則
先安置后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國土資源部稱這是該部首次明確對農民房屋拆遷安置原則。該部在7月13日公開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表示,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
國土資源部稱,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涉及土地、規劃、建設、戶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時也關系到社會治安、環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風等社會問題。為此,《通知》明確房屋拆遷原則———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有關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為。
征地補償 同時《通知》提出,征地中拆遷農民住房應給予合理補償,其中,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采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城鄉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則上不再單獨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通知》要求,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筑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征收按當地規定的征地標準補償;在城鄉接合部和城中村,當地政府應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合理預測一段時期內征地涉及的農民住房拆遷安置規模,統籌規劃,對拆遷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組織拆遷工作。
《通知》要求,安置房建設要符合城市發展規劃,防止出現“重復拆遷”。其中,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實行遷建安置應在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安排遷建用地,優先利用空閑地和閑置宅基地。納入拆并范圍的村莊,遷建安置應向規劃的居民點集中;有條件的地方應結合新農村或中心村建設,統籌安排被拆遷農戶的安置住房。
綜合上面所說的,征地的補償款對于被征地的人來說是特別重要的,這也是關系到以后的生活,因此,國家在給予補償征地款的時候,也是以原基礎上面增加幾倍以上,就是為了確保大家的生活得到合理的保障,所以,征地補償款的用途就是給予被征地人的一筆補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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