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損害他人名譽怎么判罰
目前來說,我國法律對此類民事侵權案件處罰較輕,如果侵害程度不是很嚴重,普遍是賠禮道歉,如果影響較大,一般就是登報致歉。基本上沒有經濟方面補償,除非能證明有經濟損失。
不構成罪的,可以民事侵權起訴侵權人。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如果造成財產人身損失的,可以要求其賠償損失,對精神造成一定損害的,可以要求其進行精神賠償。
二、法律規定
我國《刑法》中有對貶低、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行為規定的罪名,即侮辱罪和誹謗罪。但前者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進行,后者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但認定兩者罪的關鍵之處是情節達到嚴重的標準。反之不認為構成罪。
一旦被對方告了損害他人名譽,被對方提起了法律訴訟的話,被損害他人名譽的當事人是有可能要面對訴訟官司的。對于損害他人名譽的情況當事人不知道怎么樣判罰或是具體判罰的要求,不知道怎么解決可以來律霸網問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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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石花,2019年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校期間多次榮獲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三好學生等榮譽,法學理論功底深厚。2020年在公司擔任法務,期間為公司解決多項法律問題。現執業于榮獲“全國律師行業先進黨組織”、“貴州省優秀律師事務所”、“貴陽市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的貴州馳宇律所事務所。執業期間,辦理了諸多民事訴訟案件與非訴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積累了豐富的工作經驗。擅長于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交通事故、民間借貸等訴訟業務,對刑事辯護案件也深有研究。始終秉持“誠信執業、追求卓越”的執業理念,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為委托人提供優質高效的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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