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方與受害方通常會在交警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然后簽訂調解協議。那么調解協議是否能夠代簽呢?代簽的人員范圍又是哪些呢?下面,律霸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交通事故協議由家屬代簽是否有效?
交通事故協議由家屬代簽是否有效主要看當事者是否授權他來處理。事故中,傷者不能自己來處理事故,如果事故一直是委托家屬出面處理的,交通事故協議由家屬代簽是有效的。財產損失的事故也這樣,如果事故一直是委托家屬出面處理的,交通事故協議由家屬代簽是有效的。
二、交通事故賠償私了后反悔怎么辦
1、交通事故確實造成當事人的人身傷害,如果當事人對肇事者達成的“私了”協議的內容存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
2、實踐中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主持下達成的所謂的“私了”協議,不屬于人民調解的性質,也不是訴訟程序中的調解,不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如果當事人反悔或已經履行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一般會依法受理。但當事人已經履行完畢的,其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已經因履行終了而消滅,如無特殊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將駁回其訴訟請求。
發生交通事故后,損害賠償的解決方式有兩種,一是自行和解達成賠償協議,即“私了”;二是通過訴訟由法院調解或判決。通常“私了”省時、省力、成本低,賠付快,不但有利于糾紛的解決也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是事故當事人的首選。實踐中,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私了”后又反悔的情況有三種:一是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達成協議后又出現新的損失而反悔;二是達成協議后一方立馬就反悔;三是達成協議后一方遲遲不履行協議。
交通事故調解協議一般來說是能夠被家屬代簽的,并且代簽行為是有效的。肇事當事人不能以代簽為借口,在事后拒絕支付相應的賠償。如果您還想要了解交通事故的相關內容,請登錄律霸官方網站進行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履行完畢后,受害人能否再次起訴要求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的效力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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