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只是造成的簡單的輕微事故,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的。針對自行處理的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需要簽訂協議書嗎?處理程序是怎么樣的?現在律霸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介紹。
自行處理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什么:
1、對事故證據進行固定后,迅速撤離現場,不能影響公共交通秩序,否則很可能會被以違反《交通安全法》或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
2、最好及時向車輛保險公司報案,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或是保險公司的指示準備理賠手續;必要時向交管部門報案,等侯交通警察處理;
3、有保險公司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等的應該認真填寫,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保單號、車型、事故責任等做詳細的記錄,然后共同簽名;
4、憑著記錄書或是賠償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在辦理理賠的過程中,需要交管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得向交管部門提出申請,交管部門會按照簡易程序處理,在法定的期限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相關知識閱讀:交通事故處理的流程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達成了協議書,一方反悔怎么處理?建議您聯系我們律霸的專業律師,我們的律師會給您法律建議,千萬不要隨意解決,以防后面會出現糾紛。
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交警如何在現場處理交通事故
哪些交通事故交警不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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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江鋒律師,大學本科學歷,法學學士學位,現為石家莊市律師協會公司專業委員會委員、河北錦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律師。 李江鋒律師2008年在校期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009年大學畢業以后到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同年到河北錦澤律師事務所工作至今。李律師自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民事及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有社會影響的案件,如無極6.16環境污染案等。同時,李律師還擔任了河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法律顧問。李江鋒律師愿以嚴謹的工作態度,專業的法律知識,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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