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物價的不斷增高,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更是如此,所以說我國政府發放的征地補償費用與這一點也是有關系的。并且各省市的征地補償的標準都會根據市場進行一定的調整,征地補償的各省市制定的都是不一樣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2017棗莊征地補償標準的規定是什么?
一、2020棗莊征地補償標準的規定是什么?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我們可以看出,棗莊市征地補償標準為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另外,其實棗莊政府規定的征地補償的項目和國家制定的項目是大同小異的,針對青苗補助費,附著物補償費,和拆遷安置費等這些費用,都是拆遷單位必須發放給當事人的。
2020農村征地補償新政策
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
征地補償維權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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