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是立即報警,并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等候交通警察前來處理。
行人被機動車嚴重撞傷,駕車人應立即撥打110、122報警,并撥打120求助,同時檢查傷者的受傷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護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應注意保持傷者呼吸通暢。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法搶救。
行人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協商解決的情況下,應立即報警。
遇到撞人后駕車或騎車逃逸的情況,應及時追上肇事者。在受傷的情況下,應求助周圍群眾攔住肇事者。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傷者很可能會脊椎骨折,這時千萬不要翻動傷者。如果不能判斷脊椎是否骨折,也應該按脊椎骨折處理。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二、當行人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1款第二項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我們在道路上行走的時候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這樣才能夠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當然如果確實存在交通事故的話,發生的時候也不必太過于驚慌了,應當立即報警處理,如果有人員傷亡,那么應當立即送往醫院。
交通事故報警時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車輛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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