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瓶車載人出車禍怎么劃分責任?
電瓶車載人出車禍后的責任劃分應該由交警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應當根據行為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分析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步驟: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電動車可以載人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5條第3款規定“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車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如果車禍并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但雙方當事人仍然對責任劃分存在著爭議的話,就應該在第一時間報警,不過,電瓶車載人的一方,肯定也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至于責任大小問題,要等交警出來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后才知道。
車禍次要責任賠償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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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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