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這個社會,國家對于農村問題十分的重視,同時也在加大財力對農村進行投資,力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其中,一項就是對農民的土地進行征收,那么,嘉興秀洲區新農村建設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嘉興秀洲區新農村建設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以下補償標準的內容僅供參考)
一、征地補償費的計算方法
1、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征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征用柴山、灘涂、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為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筑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5、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標準為: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
二、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三、嘉興秀洲區新農村建設征地補償標準
標準更加公開透明
非住宅用房補償和獎勵明確
除了對個人住宅外,“新版”辦法還對征收非住宅用房的補償和獎勵進行了明確。
市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有關人士介紹,征收商業、辦公用途的非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的可安置面積,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為基數,向建筑面積最接近的安置用房套型上靠確定;而選擇貨幣補償的,在被征收房屋評估價格的基礎上,增加10%的貨幣補償獎勵。
對征收商業、辦公用房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予以一次性經濟補償,補償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不含裝修、附屬物)的5%計算,但最低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300元。而如果生產經營者認為其停產停業損失超過被征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5%的,應當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房屋被征收前三年的效益、納稅憑證、停產停業期限等相關證明材料。房屋征收部門應當與生產經營者共同委托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對停產停業損失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結果支付補償費。
商業、辦公用途的非住宅用房還有相應的搬遷補償,具體標準為每戶10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超過部分再按每平方米10元計發。臨時安置補償費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不含裝修、附屬物)的3%計發。
據悉,“新版”的辦法還對工業、倉儲用途的非住宅用房因被征收造成停產停業損失及搬遷的補償費等標準進行了明確。其中,臨時安置補償費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不含裝修、附屬物)的3%計發。
征地補償標準每年每個地方都會改變,因此小編認為一個具體的金額沒有意義,在這里為大家提供相關知識以供參考。如果大家對于嘉興秀洲區新農村建設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咨詢,他們會給出專業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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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征地拆遷補償標準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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