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會有責任認定書,誰的問題大誰承擔的責任和賠償就相對多一下,那么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我們對交通責任認定書覺得不合理該怎么辦呢,下面一起來了解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是不能完全根據交通責任認定書來判決的,交通責任認定書只能是一個參考,不能絕對參照,地區不一樣,案子不一樣,要不同對待,不能搞一刀切。
根據規定,法院在看到交通責任認定書后,還是覺得如果責任比例確實不合理、對一方不公正,法院就有權利在已經有交通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在維持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前提下,根據自由裁量權,可以使責任承擔的一方在原有責任基礎上重新判決,可以適當的增加責任方承擔賠償的比例(比如說原來判決責任放承擔的責任只有一部分,可以判決承擔百分之五十的責任;原來認定是同等責任的,可以重新判決其中責任大的一方承擔百分之七十的責任),這樣判決對雙方都公平公正,也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權、“否定”原有交通責任認定書,是對受害人的尊重和權益的保障。
當事人是可以申請復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要是覺得交通責任認定書不合理,也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的情形,以下情形是可以申請重新鑒定的。
當事人對相關堅定部門作出的堅定有意義,覺得結果不合理,并且有證據證明的詞結果不合理的。有以下證據也可以重新申請
(一)有證據證明相關鑒定機構或者是鑒定人員沒有堅定資格;
(二)有證據證明在鑒定程序違法行為;
(三)有證據證明鑒定結論是不成立的;
(四)或者是有證據證明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不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怎么辦?
認為交通責任認定書不合理怎么辦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救濟手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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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董建淑律師,女,在江蘇連眾律師事務所已執業10年。董建淑畢業于南京大學。具有法律本科、計算機及英語專科學歷。從業多年來辦理了大量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在交通事故賠償、婚姻家庭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刑事辯護、工傷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執業以來本律師始終堅持以扶正為天職,在接待當事人時認真聽取每一位當事人的訴求,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本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被評為連云港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竭誠歡迎各位朋友咨詢各類法律問題,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法律服務,竭力維護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權益。咨詢電話:13705131377(政務通短號694392),QQ:1051759793,微信:13705131377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振海路66號律師大廈8樓810室)另:本律師愿為各地同行或涉訴者提供代查工商檔案(含三縣)、人員戶籍、車輛、房產信息及其他非訴調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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