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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責任方應該做出相應的賠償,這是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賠償的多少可以根據當時交通事故情況雙方損失的嚴不嚴重來衡量。那么如果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賠償起訴嗎?下面就讓律霸的小編為您解答。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根據當時情況可以分三條路:
1、如果損失不大或只有輕微財產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2、如果雙方事故較大,財產損失大或者有人員受傷,馬上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
3、如果發生大的人員傷亡事故,向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報警,撥打120并通知保險公司,千萬不要駕車逃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如果造成事故現場無法認定,逃逸方要承擔主要或全部責任,為以后的權利主張埋下了很大的隱患。如果造成人員死亡,并在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根據《刑法》的規定,還要承擔刑事責任,為以后的量刑造成隱患。
4、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交警部門接到報警電話后會及時出警,事故當事人要積極配合,對交警部門事故勘察過程中出現的情況要積極協助,如實陳述現場發生的情況,為交警部門及時出具事故認定打好基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交警部門一般會在事故發生后10天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在勘驗,鑒定后5日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5、及時對財產損失進行評估。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主要就是車輛的損失和人員的傷害。對于車輛的損失,可以要求交警部門委托物價部門對事故車輛進行損失評估。該評估的損失可以在以后的調解或訴訟中,作為向事故對方請求賠償的依據。
6、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對受傷的人員要進行及時搶救,對住院期間的花費單據和病歷要保存好。對住院期間的誤工收入,陪護人員的護理費用要出具證明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由醫院在醫囑中注明。如果受傷嚴重可以出院后進行傷殘鑒定,鑒定傷殘等級,護理人員,護理天數等法定事項。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有四種形式,
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當事人對事故認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復核。該復核將是最終復核。
二、調解或者訴訟。
1、在交警部門的調節。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門主持下,通過友好協商,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節生效后,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交警部門的調解并不影響當事人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2、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可以更大的維護當事人的權益,因為法院會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作出裁決,該裁決具有最終的權威性,具有權威的公示效力,并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在訴訟過程中要注意對造成的損失,做好舉證準備,準備必要的單據、鑒定材料、準備好相應的法律依據等,必要時可以委托律師幫助。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好自己的權益,防止對方濫用權利
在交通事故中,責任方應該要履行相應的責任,賠償相應的損失,對于交通事故責任方不賠償起訴嗎這個問題,一般來說是要先去調解,雙方通過交警部門的調解友好的協商,但是要雙方自愿的才行。但是如果責任方還是不賠償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問題。
交通事故法院開庭可以不去嗎?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緊急處理?
交通事故賠償的調解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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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萬川律師,男,1988年10月出生,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 從2015年12月至今,執業于廣東邦昊律師事務所,加入邦昊律師團隊之前,曾在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公司證券組工作,主要執業領域為證券(境內上市)、重組與改制、債券發行、公司收購與兼并、公司私募融資、新三板掛牌等。 萬川律師曾參與了數十家大中型中國境內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重組、改制、私募融資、境內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新三板掛牌項目,具體涉及到物流倉儲、商業特許經營、百貨零售業、房地產、制造業、供應鏈、醫藥及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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