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2、物證原件或者與物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3、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印件;
4、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5、當事人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和理由的鑒定結果。
6、對方認可或者不足以反駁的證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另一方當事人認可或者提出的相反的證據不足以反駁的,人民法院可以確認其證明力;另一方當事人有異議并提出反駁證據,對方當事人對反駁證據認可的,可以確認反駁證據的證明力。如貸款人出示借據、借條等證據,借款人認可的,或者借款人出示貸款人給其出具的“收據”等證據,證明債務已經清償,而貸款人認可的,這些證據當然具有證明力。
7、證明力較大的證據。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因證據的證明力無法判斷導致爭議事實難以認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則作出裁判。
8、自己認可的證據。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在起訴、答辯狀、陳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詞中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和認可的證據,應當予以確認。
相關知識:證據三性
(一)合法性
1、證據必須由法定人員收集。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收集證據的法定人員包括檢察人員、審判人員、當事人及其辯護人、代理人。非上述法定人員所收集的證據,法律不認為其具有證據能力。
2、證據必須是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這些程序性規定涉及收集證據的方法、手段、步驟和途徑。
3、證據必須具有合法的種類。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條規定,刑事證據包括以下七種,即: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和視聽資料。
4、證據必須具備合法的來源。合法的來源是指證據的獲取途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5、證據必須具備法定的形式。
6、證據必須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二)關聯性
證據的關聯性要求納入訴訟過程的證據材料必須與案件事實有實質相關并對案件事實有證明作用。這說明證據必須與本案事實相關,否則對本案無實際意義,應予摒棄。換言之,原則上一切無關聯性的證據都應排除,這就是關聯性規則。證據的關聯性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證據與案件事實有直接或間接的聯系;二是證明事實對案件事實有正面或反面的證明作用?!?/p>
(三)客觀性
1、證據形式的客觀性,指證據必須具備客觀存在的形式,能以某種方式為人們所感知。
2、證據所反映的內容必須是真正發生過的事實,必須是對客觀存在的事實的反映。
3、指證據的內容本身必須是客觀的。證據的客觀性除了要求證據是對客觀事實的反映以外,還要求證據的內容本身必須符合客觀發生過的實際情況。
4、證據的客觀性使案件事實的認定具有可靠性和說服力。任何證據都有一定的來源,證據的來源除必須合法外,還必須是客觀的。
5、證據的客觀性要求我們做到:詢問證人、被害人,訊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用原話記錄,以準確表達陳述人言詞的原意,禁止誘導性詢問。我們在收集書證、物證時,對書證不得涂改,對特定物的物證不得以同類物來代替。要求證人所言是其親眼所見所聞,而非道聽途說或主觀猜測。
對于不清楚的朋友可以做相關的了解,才能在糾紛的審理中更加具有優勢。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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