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勞動關系解除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法律規定
(1)《勞動法》中未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進行經濟補償金。但《經濟補償辦法》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及少付工資情況時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分兩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即該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種情形即該辦法第4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勞動法意見》第40條對于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32條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范圍作了解釋:“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從解釋的另一方面看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2、3項則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解釋》)均明確,用人單位在五種情況下,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1、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找出與自己情況相符的條款予以重點研究。
2、核對有無簽署勞動合同,及您在職時間。
3、若未簽署勞動合同,那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已建立了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
4、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針對未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維權。
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處分被代理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訴、應訴、參加法庭調查、調解、開庭,提供有關證據和代為陳述以及發表辯論意見等。
特別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處分委托人實體權利和義務的訴訟代理行為。比如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以及提起反訴或上訴等。這些都屬于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的代理行為,其法律后果由授權委托人承擔。特別授權代理律師的權限更大些。
甲、乙雙方自愿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解除勞動關系;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元作為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乙方同意并認可上述經濟補償金額及標準。
由于甲方或乙方(包括甲、乙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未能為乙方支付各種社會保險的,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工作年限,以每年元(大寫)向乙方支付補償款,補償金額共計元(大寫),乙方同意并認可上述補償金額及標準。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之間就勞動關系相關事宜,不再存在任何糾紛。乙方就勞動關系解除及社會保險相關事宜不得再向甲方主張權利。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對于大集體解除勞動關系能不能得到補償金的相關周四hi的具體介紹,我們也了解到對于集體解除來動關系企業對于此類問題會相應的進行處理,所以大家在出入職場的時候,要多多了解這方面的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相關的問題,歡迎大家來詢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會受到什么處罰
2021-01-19涉外離婚子女撫養問題的解決,孩子撫養費有哪些標準
2021-02-09知識產權入股公司解散可抵債嗎
2021-02-11連帶責任多久可以撤銷
2021-03-08定金和訂金區別,哪個可以退
2021-01-28搭網約車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能工傷賠償嗎
2020-12-03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時間怎么算
2021-03-15協議離婚可是男方不付孩子的撫養費怎么辦
2020-11-20交通事故“私了”
2021-03-25銷售折扣合同中是否要約定折扣率
2020-12-29工會怎么進行勞動爭議調解
2020-12-15法律對重復投保的賠付金額是怎樣規定的
2020-12-17保險合同案件的特點、問題及對策
2020-12-05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2021-03-05一起復雜的船舶保險合同糾紛訴訟案
2020-11-26事故證明書可以報保險嗎
2021-01-03二手車車險不予理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18沒有貨運資格證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0-12-29汽車沒保險能置換嗎
2020-12-17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有什么不同點
2021-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