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程度鑒定的臨床法醫(yī)鑒定項包括1.損傷程度鑒定 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2.傷殘程度鑒定 包括 I 級傷殘至 X 級傷殘(工傷事故稱為一級傷殘至十級傷殘,程度由重到輕)。3.因果關系鑒定 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4.醫(yī)療糾紛司法鑒定 醫(y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5.保險理賠鑒定 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guī)定。6.影像學資料的同一認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
一、申請期限:
從醫(yī)院證明開具日期的第二天起,15日以內(nèi)傷者應提出傷殘評定申請。
如果傷者因為不清楚、不知道或其他原因,治療終結(jié)后未及時提出傷殘評定申請,事故辦案人員應告知傷者提起申請。傷者15日內(nèi)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可以認為傷者自動放棄得到傷殘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的權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一般受傷進行事故處理,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請是無效申請。
二、申請人條件:
(一) 因傷致殘的事故當事人,只有因傷致殘的事故當事人才有資格提起傷殘評定申請;
(二) 如果當事人因為年齡、疾病、傷殘等原因喪失傷殘評定申請的行為能力,或者不愿意親自申請,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以當事人的名義代為申請。委托代理時,應制作委托書。
三、必備手續(xù):
⑴事故受理大隊開具的傷殘評定委托書;
⑵傷者住院病歷及出院小結(jié);
⑶骨傷病人須提供近期X光片;
⑷特殊傷情的相應證明材料;
⑸傷殘者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證。
四、傷殘等級劃分依據(jù):
1、一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意識消失;
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二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動;
c.不能工作;
d.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jīng)常有人監(jiān)護;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nèi)的活動;
c.明顯職業(yè)受限;
d.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nèi)的活動;
c.職業(yè)種類受限;
d.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的需要幫助;
b.各種活動降低;
c.不能勝任原工作;
d.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有關注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社會交往降低。
8、八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遠距離流動受限;
c.斷續(xù)工作;
d.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的劃分依據(jù)
a.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五、辦理時限:
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后30日內(nèi)作出傷殘評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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