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產生勞動能力障礙,喪失勞動就業機會,自身的行為能力被削弱,與工傷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自然應該享受相關的津貼賠償。
傷殘津貼計算方法是按照職工傷殘鑒定等級,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第十二條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的,以農民工個人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計發基數,最高不超過15年。其中,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15年;年齡在45周歲至55周歲之間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10年;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5年。
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最高不超過15年。其中,年齡在65周歲以下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15年;年齡在65周歲至70周歲之間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10年;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領取待遇的年限為5年。
農民工一次性領取傷殘津貼或者工亡職工親屬一次性領取撫恤金后,其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是醫療欺詐,醫療欺詐行為應該向哪里舉報投訴
2021-02-27無權轉租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2020-12-14勞動者申請司法援助的條件
2021-01-05注冊公司需要提供的資料及步驟有哪些
2021-01-05侵權方能否繼續使用商標
2020-11-29商標權的攤銷期限是多久
2021-01-03個人住房貸款條件和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12出了交通事故之后萬一肇事逃逸,保險公司還會依法賠償嗎
2020-11-09遲延交房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2020-12-04父母包辦婚姻懲罰后果是什么
2021-01-01老人過世,帳戶里的錢無法取出怎么繼承
2021-01-222020年商鋪拆遷補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2021-03-19法院保全房產能不能過戶
2021-01-17員工離職不辭而別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2021-01-11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內容
2021-01-02剎車失靈乘車人跳車受傷交強險怎么賠償
2021-03-03人身保險受益人需要承擔義務嗎
2021-02-25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作為保險理賠的依據嗎
2020-11-29保險合同的解除權如何行使
2021-02-0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模板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