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盜竊能判單處罰金嗎
累犯盜竊能判單處罰金,根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量刑指導意見》,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或者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根據刑法規定,盜竊2000元,是可以單處罰金的。至于指導意見中的規定,只是最高院對下級法院的一種指導,有一定強制力,但是下級法院也有自己的裁量權,會根據具體的其他情節進行判決。我國法律對于累犯的規定是從重處罰,意思是在相應的基準刑內從重處罰。
如果受害人覺得判決過輕,是可以請求檢察院抗訴的。
盜竊數額較大,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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