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累犯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1)前罪與后罪都必須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國家安全罪。這是構成特殊累犯的實質條件。
(2)前罪被判處的刑罰和后罪應當判處的刑罰的種類及其輕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兩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處或者應當判處拘役、管制或者單處附加刑,也不影響特殊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時間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構成相應的特殊累犯。換句話說,構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兩罪相距時間長短的限制。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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