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犯罪自首能減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處死刑的可能。如果對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過于普遍地從寬處罰會產生弊病,與預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對社會危害大的罪名。
二、自首量刑情節須考慮因素
1、投案的動機;
2、投案時間;
3、投案方式;
4、罪行輕重;
5、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
6、悔罪表現等情況。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三、自首減刑的幅度有多少
1、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四、自首與坦白的區別是
(1)自首是犯罪人自動投案之后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的行為,坦白是犯罪人被動歸案后如實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的行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現較好,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條件下被迫認罪的,其人身危險性相對較大。
通過以上律霸網小編整理的關于經濟犯罪自首的相關問題,我們可以知道如果經濟罪犯自動自首,可以做相應的減刑,如果危害性較小可以免除刑法,如果危害性特別大還需要根據其犯罪性質進行判斷,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疑問,歡迎到律霸網進行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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