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交通事故沒有殘怎樣賠錢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當地相同或相近行業的平均工資計算。
3、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二、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發生交通事故的所有賠償是根據發票和收據進行賠償的,提供不了的可以不進行賠償。建議傷情比較輕的情況下,進行私下解決,這樣不但賠償快還不傷感情。起訴賠償,走法律途徑慢,并且還需要支付訴訟費,訴訟費一般是敗方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誰承擔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劃分依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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