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上通知辭退有效嗎
用人單位只是口頭辭退勞動者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出具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且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相關法律規定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用人單位合同期內辭退會支付違約金嗎
《勞動法》對于勞動合同違約金的問題基本上沒有涉及,而是交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解決。為防止勞動者跳槽,不少用人單位都規定了高額違約金。為此,《勞動合同法》第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對違約金進行了規范,規定只有在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才可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第一種情況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二種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由此可見,除上述兩種情況外,其余一切情況包括勞動者跳槽都不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高額違約金了。不過,勞動者跳槽仍需支付一定代價,因為《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用人單位只是口頭辭退勞動者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出具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且至少保存兩年備查。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中國哪些職業不能與外國人結婚
2020-12-11債務還不上車以抵押車怎么辦
2021-01-20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有什么流程
2021-01-19事故傷殘評定賠償證據
2020-11-14效力待定合同追認期限除斥期間
2020-12-05判3年多久可以申請假釋
2021-01-12遷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2021-01-19買房定金是否能退回
2020-12-24勞動關系轉移知識
2021-03-11勞動調解用人單位可以不到場嗎
2020-11-29哺乳期什么情況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2021-02-24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延長工作時間嗎?
2021-02-21過渡時期適用第三者險如何處理
2021-03-18飛機延誤酒店怎么處理,飛機延誤無法按時入住酒店怎么辦
2021-01-16海洋貨物運輸保險
2021-03-15保險合同必須要是書面形式的嗎
2020-11-20保險合同運用最大誠信原則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2020-11-21不給臨時工買保險合法嗎
2021-03-19保險免責條款應該怎么樣才算有效
2020-11-22保險利益的確立條件有哪些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