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人傷出院后護理費怎么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準備證據,結合證據情況計算相關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三期鑒定
三期是指誤工期限、護理期限、營養期限的簡稱。三期鑒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傷害時,由法醫對傷者的三期做出鑒定,并作為賠償的標準。
二、交通事故出院后護理費還賠償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需要額外增加營養,需要加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在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進行護理期間,護理人員要細心照顧,保證受害人的順利痊愈。同時對于日常駕駛的廣大駕駛員群眾,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為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進行著想。同時護理費的確定是需要受害人進行三期鑒定完畢之后才能進行護理的。
生活護理費計算標準是什么
醫療事故護理費要賠償多少
車禍醫療費全報嗎,交通事故醫療費可以全部報銷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事賠償沒錢賠會怎樣
2021-02-25勞動糾紛處理步驟是什么
2021-01-27大學生實習期可以簽什么合同
2020-11-18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了該怎么辦
2020-12-162020年什么情況下累犯能判緩刑
2021-03-06新三板掛牌上市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31進行虛假出資補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1-03-23已登記的地役權的可以單獨申請登記嗎
2021-02-15集資房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2021-01-30房產面積的測量是怎樣規定的
2021-01-13公司可以內部調動勞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嗎
2020-11-23勞動關系申請工傷要多久出結果
2021-02-28用工備案的用工形式是什么意思
2021-02-13離職補償金標準含年終獎嗎
2021-01-0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2021-03-01勞動糾紛可以凍結公司基本賬戶嗎
2021-02-18勞動局都管些什么
2020-11-16“大奔”嗆水受損是否屬于保險事故
2020-12-19保險金請求權的時效是多長
2021-03-25追尾責任認定保險理賠誤工費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