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自首可以取保候審嗎
從學理角度來講,有這種可能性,但司法實踐中極少見到。
我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我們可知取保候審適用于以下幾種情況: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并且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采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由此我們可知,取保候審主要是適用與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并且判處附加刑的情況。故意殺人罪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一般情況下,故意殺人罪取保候審的幾率都不大。
取保候審過后還要走哪些程序
1、一個正常的普通刑事案件,分為公安機關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審查完畢后移送法院審判。
當然偵查終結后,認為不構成犯罪或不需要刑罰處罰的,也可以不移送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認為雖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不需要刑罰處罰的,也可以不移送法院。
2、案件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并就有關案情進行訊問。
按正常程序,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起訴意見書以及卷宗材料后,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并就有關案情進行訊問。同時應當告知你在審查起訴階段的犯罪嫌疑人權利義務。
3、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警方采取的強制措施之一,并不是最終的刑罰;
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離開所居住的縣市外出時,按規定必須事先報告,得到批準后才可以。有關規定犯罪嫌疑人最好能認真遵守,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案子立案后,正常情況下,最終都是要被起訴到法院審判的。
當然在檢察機關這一環節,如果犯罪嫌疑人涉案的情節輕微,檢方也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不過,這種可能性不大,正常的案件,最終都會移送到法院審判的。或者當事人可以跟案件的承辦人電話聯系一下,證實一下案情的進展情況。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取保候審的相關資料,由相關法條我們可知,取保候審主要是針對對社會沒有危害并且有需要的犯罪嫌疑人。而犯故意殺人罪的行為一般比較惡劣,取保候審是比較困難的。但是小編建議您可以根據具體案件的情況委托我們律霸網的專業律師幫助您解決問題,他們將從您的切身利益出發,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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