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自首怎么量刑
自首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故意殺人罪的成立條件
1、行為對象:“他人”。自殺行為不成立本罪。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終于死亡。尸體不能成為故意殺人罪的對象。行為人誤認尸體為活人而進行“殺害”的,為對象不能犯,只有具有導致活人死亡的可能性時(如尸體附近有其他人),才能按故意殺人未遂處理。
2、行為內容:必須具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即殺人行為,其特點是直接或者間接作用于人的肌體,使人的生命在自然死亡時期之前終結。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具有非法性。
3、責任條件:行為主體要求已滿14周歲、具有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主觀方面要求故意(包括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目的或者動機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我國刑法對自首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具體的還有:
1、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般自首--刑法)
2、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特別自首/準自首--刑法)
3、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不同種罪行的,以自首論。(特別自首/準自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律霸小編提醒您,刑法總則規定的自首制度適用于一切犯罪,旨在通過鼓勵犯罪人自動投案,一方面有利于案件的及時偵破與審理,另一方面促使犯罪人悔過自新,不再繼續作案。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于打造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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