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減刑幅度規定是什么
減刑的幅度是指具有法定減刑條件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可依法減輕原判刑期的限制性規定。減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種有不同的限制:
1、處拘役,三年以下、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適用減刑。如果在緩刑考試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予以減刑,同時縮減其考驗期限。但減刑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應縮減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減刑后的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于兩個月,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不能少于一年。
2、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2)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3)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兩年有期徒刑;(4)果悔改表現突出并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一次減刑不得超過三年有期徒刑。
3、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四、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減為無期徒刑,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可減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減刑
刑法規定的刑罰執行過程中的一項措施。是對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適當減輕其原判刑罰的制度。減刑的對象是正處在刑罰執行期間的罪犯。這一點是區分減刑與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同為立功表現,如果是出現在偵查、起訴、審判階段,則可以作為一項量刑制度,對犯罪嫌疑人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在執行階段有立功表現,則只能作為一項減刑的前提行為,從而引起減免刑罰的結果。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對“自首減刑幅度規定是什么”問題進行的解答,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事故中傷殘鑒定與責任劃分有關系嗎
2021-01-15著作權法定許可制度是什么
2021-03-06有產權公寓可以抵押嗎
2021-02-22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賠
2021-03-15勞動糾紛追討時間是多久
2021-03-10個人旅游意外保險條款
2021-01-04航班延誤險怎么賠償,如何申請
2020-11-29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索賠期限
2021-01-18保險公司賠付拖車費嗎
2020-12-10購買財產保險時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1-03-21保險公司再保險都有哪些內容
2020-12-20自然災害車險賠嗎
2021-01-31公路貨運保險合同爭議案代理詞
2021-03-21房屋沒有門窗拆遷賠償嗎
2021-02-10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參考的核心法條有哪些
2021-03-12延慶拆遷補償
2021-02-24老婆家拆遷戶口遷過去還能遷回來嗎
2021-01-11何種房產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
2020-11-24城市房屋拆遷
2021-03-05拆遷安置房時效有期限要求嗎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