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不滿一周不結算工資合法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以試用期不滿一周為由不結算工資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勞動者提供了勞動服務后要支付工資,并且在離職時結清工資。
第二十條?【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簽訂試用期合同應注意什么
第一,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但是一旦約定了,就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另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你可以對比一下,看自己屬于哪種情況,單位給你的試用期是否合理。
第二,實際上,有些企業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是為了考察勞動者,經考察合格企業才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企業這種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換句話說,試用期合同在法律上就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只約定試用期,那么該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的期限,也就意味著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因此,如果你所在單位給你的合同約定了試用期時間,過了試用期你要重新跟單位簽定正式的合同,在這段時間內,企業不能以正處在試用期內,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對你進行辭退。
第三,在試用期內,你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你要注意合同里對你此段時間提供的待遇,不合適的可以拒絕。
第四,試用期不能單方延長,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發現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不能通過延長試用期繼續進行考察。單位如果違反有關試用期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以試用期不滿一周為由不結算工資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勞動者提供了勞動服務后要支付工資,并且在離職時結清工資。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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