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合同試用期多久?2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續簽的勞動合同還有試用期嗎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系還處于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
用人單位在錄用一名勞動者時僅僅是通過面試的方式或者勞動者自己提供的一些書面材料來判斷其工作的經驗和能力,因此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權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一定期限的試用期,但是并不是說用人單位可以隨意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也就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何確定試用期
試用期的約定大體上是對用人單位更有利的機制,在于保護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和經營中持續性利益,此外,在簽訂勞動合同方面,用人單位一方往往會處于強勢地位。基于此種情況,為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在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而又無其他證據證明有試用期的情況下,應當認定用人單位放棄了試用期,雙方勞動關系中不存在試用期問題。這樣就要求用人單位必須在建立勞動關系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或至少就試用期問題達成一致,否則此后再訂立勞動合同就可能無法約定試用期。這樣認定和處理將促使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現《勞動合同法》推進勞動合同簽訂、規范勞動秩序的目的。
2年合同試用期過長或是單位有延長試用期的情況,來律霸網有專業律師給你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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