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為壹個月,自2014年2月17日起至2014年3月17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銷售部業務員:,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1500元/月+200(績效考核)+獎金+提成,甲方按月發放。工資按/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提出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后,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試用期滿后薪酬待遇為1500底薪+200(餐貼)+100(話費補貼)。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不得延長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要是現在單位還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話,那么根據法律的規定試用期期限就直接視為勞動合同期限,此時單位同樣也是要保證勞動者相應權益的。如果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么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網的在線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主動繳納罰金能減輕刑罰嗎
2021-02-15法律中規定的拘役最高刑期是多久
2021-02-15注冊商標保護期限是多久
2021-01-07車禍私了要去交警隊簽什么協議
2020-12-22企業可以以曠工為由開除員工嗎,曠工是否屬于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事由
2021-01-19經偵大隊的傳喚方式
2021-03-20黑社會性質有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
2021-02-25刑事賠償如何受理
2021-02-03贍養費強制執行申請書
2021-03-20工地上受傷老板不負責任怎么辦
2021-02-10整容手術意外有保險可買嗎
2020-12-19飛機延誤險賠償條件是什么
2021-02-07保險理賠中保單維護需要注意的細節有什么
2021-01-11人身保險合同的主體客體以及內容是什么
2021-03-08如何防范保險糾紛
2021-02-20提供發票原件才會理賠嗎
2021-02-19保險公司變更事項必須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嗎
2020-11-14對強制保險的思考
2020-12-17土地出讓可附條件嗎
2021-02-06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