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發現企業不適合自己,想要離職,那試用期離職有工資嗎?最新試用期離職工資怎么算呀?
試用期離職工資規定:
第二,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放給你。
試用期離職—流程: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試用員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書面告知即可解除勞動關系。
下面是試用期離職的具體流程:
試用期離職,提前3天遞交一份書面離職申請,落款日期為當日,申請離職日期為落款日期后的第4天,即可是辦理正常離職手續,工資照常按你的出勤天數發放。第4天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要有書面的交接手續,雙方簽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個人檔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四天同時領取個人檔案(一定要由公司貼封口條,蓋章方可),自己暫時完好保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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