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網絡詐騙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網絡詐騙的構成要件分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本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夸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范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涉及到某一項罪名的構成要件,我們需要區分他的客體和主體兩個的不同,主體上來講,一般達一定的刑事法定年齡均有可能構成,網絡詐騙罪,客體上來講需要區分具有公有財物的所有權,但將公有財務,占為所有責任定符合其客觀認定要件。
網絡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哪些?
網絡詐騙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網絡詐騙多少錢才算詐騙罪?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冒名頂替勞動仲裁會受理嗎
2021-03-21包攬合同人身侵權怎么賠償
2020-11-27公司分立資產變動是否交稅
2020-12-10不動產證的房子可以買賣嗎
2020-12-19申請精神損害應注意什么
2021-02-26借條到期重寫怎么寫
2021-03-21交通事故保險如何索賠
2020-12-29夫妻財產贈與時財產歸誰
2020-12-20人身侵權按城鎮賠償有什么
2021-02-19一審法院違反級別管轄審理是否有效
2021-02-21銀行監督機構從業人員需承擔哪些法律職責
2021-02-17物件損害責任案中哪些免責事由是可以適用的
2020-12-04上海房產繼承糾紛案
2021-02-04校園欺凌會被開除嗎
2021-01-15什么叫房地產交易
2020-12-07為什么要簽訂勞動合同?
2020-11-24合同免責條款有哪些
2021-01-13頂替別人上班能否確認勞動關系
2021-03-17房屋財產險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2021-02-08什么是保險合同主體變更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