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旺旺造成被害人的傷殘,那就要進行傷殘鑒定。大家知道道路交通傷殘鑒定申請方法是怎樣的嗎?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幫助。
一、傷殘鑒定時機的確定
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并發癥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當事人自己無法判斷是否治療終結或者不知道是否適合傷殘評定的,可以向主治醫師或者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人員咨詢。
二、治療終結的的判斷標準
治療終結指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定的時期。由于受害人遭受的傷殘程度不一,導致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做傷殘鑒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需要更長時間。
受害人需要定殘的,應當在三個月之后提出,可由律師事務所委托有傷殘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三、傷殘鑒定需準備的材料
當事人在申請做傷殘鑒定時,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導致無法做傷殘鑒定。
當事人做傷殘鑒定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或駕駛證也可)、診斷證明書、加蓋院章的病歷復印件和當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四、鑒定結論多長時間能夠做出?
法醫于評定材料齊備后30日內做出《傷殘評定書》。
當事人必須充分重視司法鑒定工作的重要性,鑒定結論作為一項重要的證據,其公正性、權威性、客觀性和科學性與其他證據相比其效力幾乎是不容質疑的。
當事人應當掌握一些司法鑒定常識,熟悉司法鑒定工作的原則、依據、流程、收費標準和技巧。
五、如何選擇司法鑒定機構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檢察機關僅限于偵查工作需要,不得對外開展鑒定活動;不允許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設立鑒定機構,以體現司法公正和行政公正。
法律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但是,一些交通大隊出于某種利益的考慮,仍然置國家的法律于不顧,還是讓當事人到公安機關的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由于其不具備鑒定資質,導致敗訴的案例時有發生。
許多時候對傷殘程度作出鑒定是為了明確對方的責任,同時也是為了自己能夠獲得相應的賠償。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鑒定也不例外。本篇文章由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編輯,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個參考。
北京工傷傷殘鑒定10級怎樣賠償
工傷傷殘鑒定的流程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2020工傷認定流程規定有哪些
2021-01-2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1-02-23仲裁委員會的待遇如何
2021-02-01辦理監察事項的監察人員是否適用回避
2021-01-18怎樣避免商標無效請求
2020-11-09未成年人侵權監護人擔責嗎
2020-12-25我國法律規定的禁止的婚姻行為有哪些
2020-12-18買賣合同糾紛能否申請司法鑒定
2021-01-06為什么近年來中國夫妻離婚率在不斷的上升
2020-12-13房屋中介費可要求退還嗎
2020-12-20意外險車禍手骨折能賠多少錢
2021-02-19保險經紀人需要什么條件資格
2021-02-27交通事故傷人后保險公司理賠流程
2020-11-18回遷房滿五要交土地出讓金嗎
2021-02-07東莞某經濟合作社與東莞某實業公司土地轉讓合同糾紛案
2020-12-27辦理拆遷房需要哪些材料
2021-03-13拆遷房沒有房產證能獲得補償嗎
2021-03-17拆遷安置房產權證明怎么寫
2020-12-12政府不履行補償協議,怎么維權
2021-02-03拆遷談判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20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