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考驗期滿后如何處理
(1)如果假釋犯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無論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還是過失犯罪,是重罪還是輕罪,都要撤銷假釋,對新罪作出判決,將新罪所判處的刑罰與前罪沒有執行完的刑罰,按照刑法第71條規定的數罪并罰原則,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
(2)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如果發現假釋犯在原判決前還有沒判決的罪,而且沒被判決的罪沒有超過追訴時效,也應當撤銷假釋,對沒有判決的罪作出判決,將未判之罪所判處的刑罰與前罪處的刑罰,按照刑法第70條規定的數罪并罰原則,決定應當執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罰,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3)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假釋犯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
(4)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假釋犯遵守關于假釋的各項規定,沒有以上所說的三種情況,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并應當公開予以宣告。
以上這些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假釋考驗期滿后如何處理的相關內容,如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有其他的法律需求、法律問題,也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有專業律師為您提供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監事會的責任是什么
2021-03-17關于子女探視權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2020-11-19家庭冷暴力的類型
2021-01-22怎樣確定婚內債務各自承擔
2020-11-26老人死后農村股份誰繼承
2021-01-14已登記的地役權申請轉移登記提交的材料
2021-03-17婚前房產婚后更名屬于個人嗎
2020-11-18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
2021-03-11房屋長期出租是一年一簽嗎
2020-12-01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
2021-01-29天津下崗職工轉移勞動關系 申請獎勵程序
2021-02-05拖欠農民工工資單位沒錢怎么辦
2021-03-10工傷和意外險的醫療費怎么樣賠償
2021-01-22保險合同約定不明 超規用藥全額理賠
2021-03-01駕駛證扣了12分出事故了能走保險嗎
2021-01-25買保險沒驗車保險公司給賠嗎
2020-12-06繳納保險費有什么作用
2021-02-02該保險合同是否適用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的理賠原則
2020-12-15如何確定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
2020-12-08土地出讓保證金攤銷嗎
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