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一般編制邏輯如下所示: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產生的現金流量
業務發生時會計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假定本期收入全部收現,那么項目金額主要反映在“主營業務收入”項目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主營業務收入+銷項稅額。又假設本期確認的收入中有部分是未收現的?可表現為“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項目增加額或“預收賬款”項目減少額(簡稱“應收增加、預收減少”)。假定應收增加、預收減少全部反映出本期未收現收入。對應的應收減少、預收增加全部反映出收到前期收入、后期收入那么對上面公式修改得: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主營業務收入+銷項稅額+應收增加、預收減少+應收減少、預收增加=主營業務收入+銷項稅額+(應收賬款年初余額—應收賬款年末余額)+(應收票據年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但是,在實務中應收項目增加并不完全反映本期未收現的收入。應收項目減少也不完全反映收到前期收入。還需調整的內容有:計提壞賬準備、商業匯票貼現息以及工程領用產品產生的增值稅稅額。此三項都應該從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中剔除。綜上可得: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主營業務收入+銷項稅額+應收增加、預收減少+應收減少、預收增加=主營業務收入+銷項稅額+(應收賬款年初余額—應收賬款年末余額)+(應收票據年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在建工程等調整項目發生額。
2、“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業務發生時會計處理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
企業購買存貨時發生支付金額,根據會計分錄我們可以得出: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主營業務成本+進項稅額。假設本期主營業務成本及進項稅額的增加并未全部付現。有一部分已增加應付或減少預付,必須進行調整。而對應的應付減少或預付增加,表示付前期的購貨或付后期的購貨,需要加上。那么有: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主營業務成本+進項稅額—(存貨年初余額-存貨期末余額)+(應付賬款年初余額-應付賬款期末余額)+(應付票據年初余額-應付票據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末悅耳-預付賬款年初余額)。除此之外還需要調整的內容有:在生產成本中核算的工資、折舊費等。列入存貨的應付職工薪酬、折舊費雖使存貨增加,但并未付現或增加應付、減少預付。這些都應該在購買商品支付勞務產生的現金流量中減除。固定資產修理費雖使存貨增加,又付現了,但不屬于“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核算內容,也要在式應該在購買商品支付勞務產生的現金流量中減除。經過調整,綜上可得: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主營業務成本+進項稅額—(存貨年初余額-存貨期末余額)+(應付賬款年初余額-應付賬款期末余額)+(應付票據年初余額-應付票據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年初余額)-當期列如成產成本、制造費用的職工薪酬-當期列如成本制造費用的折舊費和固定資產修理費。
3.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
一般企業支付給職工的現金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包括工資還有福利。而企業職工有時候還包括在建工程的臨時人員。所以經過聯系分析得: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中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年初余額-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應付職工薪酬(在建工程)年初余額-應付職工薪酬(在建工程)期末余額]
4.支付的各項稅費
企業一般支付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經過對稅金的調整可以得到:
支付的各項稅費=當期所得稅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應交所得稅期末余額-應交所得稅期初余額)
而投資及籌資活動所產生的現金流量可以通過資產負債表和發生額及余額表很快的分析填列,在此不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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