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打官司流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登記。
3、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且不屬于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
4、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后,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5、立案后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6、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二、交通事故立案要錢嗎
交通事故賠償和其他所有法院受理的案件一樣,在起訴時由原告按照訴請金額來預交訴訟費,原告應當按照法院開具的《訴訟費繳納通知書》上載明的金額、期限、方式等繳納訴訟費,逾期不繳納的,視為撤回起訴。最后根據判決結果,由敗訴方承擔。
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為肇事方和保險公司,那么在交通事故訴訟中保險公司是否承擔訴訟費呢?實踐中,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是不承擔訴訟費用的。中國保監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第四項: 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屬于交強險責任免除的項目,作為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法院在判決中,通常根據各方當事人責任大小及賠償數額的多少分別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六條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保險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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